
時隔一年多我又復出足壇,參加了一個老外們在上海組織的業(yè)余聯(lián)賽。我們的隊是這個13只球隊組成的聯(lián)賽里唯一的中國人球隊,第一場比賽與據(jù)說上屆聯(lián)賽墊底的匈牙利人和瑞典老外組成的球隊4比4握手言和。結(jié)果還算不錯,畢竟不少隊友都是初次認識,人名還叫不全。
通過一場比賽,我大概了解了賽事組織的方式與規(guī)則,不得不感嘆一下老外在賽事組織上的合理。
由于是7對7比賽,因此一個隊可以有14名球員報名,這些人的資料都需要匯總給主辦方。但是考慮到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,事實上很難湊齊所有隊員參加比賽,比如我們這場比賽只來了8個人,因此規(guī)定只要場上有4個本隊在冊球員就行,剩下可以有三名非本隊球員。此外考慮到大家只是業(yè)余運動,所以換人可以像籃球比賽一樣隨便換。
每場比賽都安排了主裁判,但是由于費用問題不安排邊裁,因此比賽沒有越位。這一點我們是吃了大虧的,對方至少有三個球是利用這一規(guī)則進的。
為了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宗旨,球場上嚴禁暴力,處罰規(guī)則也比較有趣。如果吃到一張黃牌,像冰球比賽一樣吃牌隊員要暫時下場五分鐘,以六打七。如果吃到第二張黃牌,球隊需要以六打七10分鐘。如果球員吃到紅牌,球員就將取消注冊資格,球隊也將罰款300元。如果球隊打架,那球隊就會被取消參賽資格。正式有了這一規(guī)則,我看到之后的一場高級別聯(lián)賽的冬季杯賽決賽上中國裁判對著老外一瞪眼,剛才還拼搶動作過大的老外就老老實實繼續(xù)比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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